前天我在微博上写了这么一段话:

“看到 SDO 某产品同事希望自己懂点开发,我个人很认同。即便是做产品,也最好掌握一些基础的编程知识,因为这能够帮助:1)更深入地了解产品内部的运作机制;2)在产品策划阶段,就能毛估技术实现的可行性和周期,确定是否要做及迭代期数;3)更容易与开发人员沟通;4)防止被忽悠;5)写个程序帮自己偷懒。”

于是有朋友在下面回复说:

“写程序的也需要懂点产品,设计和运营。”

对此观点我同样十分认同。实际上,任何一个打算从用户口袋里圈到真金白银的产品,其最终裁决不是来自顶头上司是否支持、项目管理是否规范、技术研发是否先进、营销宣传是否到位,却是来自用户感觉是否良好

  • 用户并不理解性能负载和延迟并发的概念,却会对没能及时发出消息而感到失望;
  • 用户并不关心搜索引擎是用查询数据库或是分词索引的方法实现,他们要的仅仅是准确合理的搜索结果;
  • 用户没有必要也没有精力去记忆哪个界面该出现哪个按钮,哪里可以双击,哪里只能拖拽;
  • 用户不会过度迷恋一款转换工具有多么强大的换肤功能,但会纠结于转换过程的漫长无反馈和异常终止;
  • 用户不理解事件-方法-属性的功能触发机制,因此请所见即所得地展现他们想要看到的结果,don’t make them think。

产品,尤其是以快(开发周期、生命周期、用户抛弃周期)著称的互联网产品,向来是以成败论英雄的。好用就是好用,垃圾就是垃圾,替代品唾手可得,竞争已经激烈到需靠“体验”这种虚的东西来异化。

QQ 邮箱体验出色,百度搜索最懂中文,支付宝“烂,太烂,烂到极点(马云语)”,Google 在国内连搜胡萝卜都能被重置。—— 试问,哪个团队背后不是付出了巨大的心血,哪款产品又不是曾被寄予厚望?然而在用户面前,神马心血神马内幕都是浮云。你想做成什么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在用户眼中是什么。好用才是王道。

我们很可能百密一疏,自以为武装到牙齿,却忘了阿基里斯的脚后跟。但起码不能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去街上裸奔,遭人劝停却回答说我这是赶时间,等我赶到了目的地再把衣服穿上不迟。